津貼的審批條件
為進一步規范企業津貼特殊工種管理,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養老保險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對企業執行特殊工種范圍進行一次全面核定,并對核定后的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實行統一登記和備案管理。
一、凡原執行國家規定行業特殊工種的企業,從即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繼續列入執行特殊工種崗位范圍的申請,并以文本信息和電子信息兩種形式報送《企業執行特殊工種范圍申請表》。區、市、縣屬企業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后,統一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市屬以上企業,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
二、企業經改進工藝或提升生產手段、使用新技術及新設備等,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后,現已不符合原執行規定標準的特殊工種(如原以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為主已改變為機械或自動化生產為主的工種),不再列入特殊工種的執行范圍。
三、與其他行業企業已明確的特殊工種具有相同生產方式方法、生產作業條件等標準的工種,除國家已有規定列入可參照其執行特殊工種范圍外,其他一律不得參照執行。
四、原未列入特殊工種執行范圍的企業和新建企業,此次均不得列入執行特殊工種的范圍;原已列入特殊工種執行范圍的企業,因改制等原因在原生產基地新組建成立的企業并生產原執行特殊工種范圍的產品,可列入特殊工種執行范圍,但工種崗位不得新增或擴大。
五、原屬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的職工,因企業停產、半停產期間未從事生產作業(如下崗、離崗休養期間),雖發放了生活費和繼續繳納了養老保險費,也不得記入從事特殊工種崗位的工作年限。
六、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對各行業特殊工種范圍規定,對提交繼續執行特殊工種的企業進行核準,并下達企業執行特殊工種核定通知書。
七、經核定列入特殊工種執行范圍的企業,2005年6月30日前要認真組織填寫《企業工人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登記卡》,并以文本信息和電子信息兩種形式同時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確認的《企業工人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登記卡》,由企業存入職工個人檔案,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其存入特殊工種崗位人員數據庫。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