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湖南省武岡市制定下發了《武岡市行政村衛生室鄉村醫生述職評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從今年起對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衛生室鄉村醫生,包括法人和從業人員進行年度述職評議制度。
這是繼武岡市推行鄉村醫生“星級管理”制以來,考核鄉村醫生的又一創舉!那么具體是怎么實行的,讓我們先來看看吧——
根據《方案》,武岡市全市范圍內的村醫,將一年參與一次鄉村醫生述職會,述職評議地點為行政村(社區)衛生室鄉村醫生所在村(居)委會。
主要考核細則如下:
1、各村參加評議人員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30人
參加評議人員為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公衛辦主任,村衛生室指導責任人、村(居)委會村支兩委成員、黨員、組長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貧困戶代表、村民代表,各村參加評議人員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30人。
2、考核標準:60分以下的評為不合格
述職評議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業務水平、服務態度、滿意度等方面內容。
述職評議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業務水平、服務態度、滿意度等方面內容。評議得分90分及以上的評為優秀,60-89分的評為合格,60分以下的評為不合格。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述職評議的村醫,評定為不合格。
3、復評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撤銷村醫證!
評定為不合格的鄉村醫生3個月內必須將存在的問題整改到位,并在整改期內由本人申請重新評議,逾期未提出復評申請或者經復評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法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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