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單元 支氣管哮喘
一、概念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是由多種炎癥細胞(如嗜酸性粒細胞、肥大細胞、T細胞、中性粒細胞、氣道上皮細胞等)和細胞組分參與的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這種慢性炎癥導致氣道反應性的增加,通常出現廣泛多變的可逆性氣流受限,并引起反復發作性的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等癥狀,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作、加劇,多數患者可自行緩解或經治療緩解。
二、病因、發病機制
(一)病因
1.哮喘與多基因遺傳有關,同時受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的雙重影響。
2.環境因素中主要包括某些激發因素:
(1)特異和非特異性吸入物如:塵螨、花粉、真菌、動物毛屑、二氧化硫。
(2)感染如:細菌、病毒、原蟲、寄生蟲等。
(3)食物如:魚、蝦、蛋類、牛奶等。
(4)藥物如:普萘洛爾 (心得安)、阿司匹林等。
(5)其它:氣候變化、運動、妊娠等。
(二)發病機制
1.免疫學機制:外源性哮喘,I型變態反應,為變應原導致有特異性體質的人體漿細胞產生致敏的抗體IgE,人體再接觸變應原后,經速發型哮喘反應引起哮喘發作。
2.氣道炎癥:氣道慢性炎癥被認為是哮喘的本質,這種炎癥反應是由多種炎癥細胞、炎癥介質和細胞因子參與的相互作用的結果。
3.氣道高反應性(AHR):是哮喘發生、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因素,目前普遍認為氣道炎癥是導致氣道高反應性的重要機制之一,表現為氣道對各種刺激因子出現過強或過早的收縮反應。
4.神經機制:神經因素也被認為是哮喘發病的重要環節,哮喘與b-腎上腺素受體功能低下和迷走神經功能亢進有關。
三、臨床表現
(一)癥狀:
1.反復發作性的呼氣性呼吸困難或發作性胸悶和咳嗽,嚴重者被迫采取坐位或呈端坐呼吸,干咳或咳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現發紺等。
2.哮喘癥狀可在數分鐘內發作,經數小時至數天,用支氣管舒張劑后緩解或自行緩解。
3.有時咳嗽可為唯一的癥狀(咳嗽變異型哮喘);有些青少年,其哮喘癥狀表現為運動時出現胸悶、咳嗽和呼吸困難(運動性哮喘)。
4.夜間或凌晨發作和加重是哮喘的特征之一。
(二)體征:
1.雙肺聞及廣泛的哮鳴音。
2.輕度哮喘或非常嚴重哮喘發作,哮鳴音可不出現,后者稱為寂靜胸。
四、輔助檢查:
(一)痰液檢查:涂片在鏡下可見較多嗜酸性粒細胞。
(二)呼吸功能檢查:
1.通氣功能檢測:呈阻塞性通氣功能障礙。
發作時1秒鐘用力呼氣量(FEV1)、1秒鐘用力呼氣量占預計值的百分率(FEV1%)、1秒鐘用力呼氣量占用力肺活量比值(FEV1/FVC%)、呼氣峰值流速(PEF)顯著降低。
2.支氣管舒張試驗:如FEV1較用藥前增加>15%(7版教材為12%及以上,建議了解即可),且其絕對值增加>200ml,可判斷為舒張試驗(+),表明氣道阻塞具有可逆性,有助于支氣管哮喘的診斷。
3.支氣管激發試驗:用以測定氣道反應性。
4.最大呼氣流量(PEF)及其變異律測定:晝夜(或凌晨與下午)PEF變異率≥20%有助于診斷。
(三)血氣分析:發作時,可有PaO2降低,由于過度通氣而使PaCO2下降,pH上升,表現為呼吸性堿中毒;嚴重哮喘時,可表現為呼吸性酸中毒,并可合并代謝性酸中毒。
(四)胸部X線檢查:哮喘發作時可見雙肺透亮度增加,呈過度充氣狀態;緩解期多無明顯異常。
五、診斷
(一)診斷標準
1.反復發作喘息、氣急、胸悶或咳嗽,多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化學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運動有關。
2.發作時雙肺聞及散在或彌漫性,以呼氣相為主的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3.上述癥狀和體征可經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氣急、胸悶和咳嗽。
5.臨床表現不典型者至少具備以下一項試驗陽性:
(1)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試驗(+)。
(2)支氣管舒張試驗(+): FEV1增加15%,且增加值>200ml。
(3)呼氣峰值流速(PEF)晝夜變異率≥20%。
符合第1-4條,或4-5條者可診斷支氣管哮喘
(二)診斷分期
1.急性發作期:呼吸困難、咳嗽等癥狀突然發生或加劇。常有呼吸困難,呼氣流量降低為特征。
2.慢性持續期:每周均有不同頻度和(或)不同程度的出現癥狀。
3.臨床緩解期:經治療或未經治療臨床癥狀、體征消失,肺功能恢復到急性發作前水平,并維持3個月以上。
(三)診斷分級
1.規則治療前病情嚴重程度的分級(間歇發作、輕度持續發作、中度持續
發作、重度持續發作)
2.控制水平的分級(控制、部分控制、未控制)
3.哮喘急性發作時的分級(輕度、中度、重度、危重度)
六、鑒別診斷
(一)心源性哮喘
1.心臟病史。
2.咳粉紅色泡沫痰。
3.雙肺聞及廣泛濕啰音及哮鳴音。
(二)喘息性慢性支氣管炎
1.慢性咳嗽、咳痰并伴有喘息。
2.肺部出現散在的干濕啰音,可聞及哮鳴音。
(三)支氣管肺癌
1. 呼吸困難進行性加重,常無誘因;咳嗽;咯血。
2. 肺部聞及局限的喘鳴音。
3. 痰中可找到癌細胞;影像學檢查可明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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