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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彌補虧損或=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二、境外所得抵扣稅額的計算(★★★)
1.抵免范圍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1)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3)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于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2.抵免限額的計算
抵免限額一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例題21·單選題】某居民企業2013年境內生產經營應納稅所得額為500萬元,適用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該企業在A國設有甲分支機構(我國與A國已經締結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甲分支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甲分支機構適用2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甲分支機構按規定在A國繳納了企業所得稅,該企業在匯總時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萬元。
A.75
B.77.5
C.127.5
D.I72.5
【答案】B
【解析】A國的扣除限額=50×25%=12.5(萬元)
在A國實際繳納的所得稅=50×20%=10(萬元),小于抵扣限額,需要補稅。
企業在匯總時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500×15%+(50×25%-1O)=77.5(萬元)
【思路點撥】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l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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