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和《重慶市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2〕2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上半年市級機關(含市垂直管理部門、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面向重慶市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共有24個市級機關遴選339人,具體職位見《2013年上半年重慶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的對象
1.市級機關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機關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2.市級機關下屬單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門所屬的區縣(自治縣)機關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鄉鎮(街道)機關以及區縣(自治縣)級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截止時間均為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