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身份證、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區縣(自治縣)組織部或人力社保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市垂直管理單位由其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于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三)體能測評
報考市司法局、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森林公安局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附件4)、《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的規定組織實施。如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資格審查合格后放棄測評導致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與該職位遴選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重新確定遴選名額。若某一職位無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遴眩
體能測評成績于當天公布,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013年5月26日,有關事項于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方法為:依據《職位表》中規定的面試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報考市司法局、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森林公安局的人員須體能測評也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若進入面試人員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重新確定遴選名額。重新確定的遴選名額=進入面試人數×面試比例。計算結果大于1并有小數的,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計算結果小于1的,由市公務員局和遴選機關共同商定是否進行遴眩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進入下一遴選環節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市級機關的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