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斗爭的絕對性,主要是指它的無條件性。無條件性是指矛盾斗爭既存在于具體條件之中,受特定條件所限制,同時又能打破這些條件的限制,創造出事物發展所需要的新條件。矛盾的斗爭性體現著事物的變動性,而事物的變動性則是無條件的,即在任何條件下都是要貫徹下去的。矛盾的斗爭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對穩定狀態中,也存在于事物的顯著變動狀態中。所以,斗爭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爭性又是相互聯結的。任何一個矛盾總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爭性。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同一中有斗爭,同一性不能離開斗爭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著差別的同一,是包含著對立的統一,沒有矛盾雙方的相互差異、相互對立,就談不上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貫通。其二,斗爭之中有同一,斗爭性也離不開同一性。斗爭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約,斗爭的形式、規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約。
3.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
(1)矛盾雙方既同一又斗爭,由此推動事物不斷發展
①矛盾同一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雙方的相互依存是事物存在的基礎,也是事物發展的基礎。
第二,矛盾雙方相互利用、相互吸取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促進自身的發展,從而推動整個事物的發展。
第三,矛盾雙方的相互貫通規定著事物發展的基本趨勢。
②矛盾斗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
第一,矛盾斗爭性促使矛盾雙方力量的此消彼長,推動事物的量變。矛盾一方總是要力圖打破對方對自己的限制,使它們之間力量對比的狀況不斷發生變化。
第二,矛盾斗爭性推動事物的質變。斗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舊的矛盾統一體分解,新的矛盾統一體產生,于是一事物轉化為他事物。在事物質變過程中,斗爭性起著決定性作用。
(2)內因和外因的辯證關系
①內因與外因的含義
內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根據,稱為事物發展的內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稱為事物發展的外因。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內部都存在著矛盾,這是事物自我運動的源泉;同時也承認外部矛盾在事物變化、發展中的作用。
②內因與外因的關系
毛澤東同志說:“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首先,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是第一位的原因。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是事物存在的基礎,是一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內在本質,決定著事物發展的特殊規律、基本趨勢和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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