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推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建設, 是金融機構改革的核心內容,也是金融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抓住關鍵環節,進一步完 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一是形成有效的決策、執行、制衡機制。進一步厘清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 高管層的職責邊界,完善重大事項的決策機制和程序,加強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防止內部人控制,把 公司治理的要求真正落實于日常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之中。二是健全資本約束機制。推進金融機構股 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弓I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人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 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三是建立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現代金融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 爭。要健全董事和監事提名、資格審查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探索市場化的高管人員選聘機制。要切實加 強金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操守。四是健全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要認真進 行制度設計,探索建立規范有效、包括薪酬制度在內的激勵約束機制。
政策性金融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獨特作用,宏觀層面上可以有效支持國家發展戰略,微觀 層面上可以彌補商業性金融的不足。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作為政策性金融 機構,要強化政策性功能,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慎重把握自營性業務發展,嚴格管理業務范圍。要 明確劃分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類核算,防范道德風險。
(3)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既是當前的緊迫問題, 也是關系金融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要把加強金融監管作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 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加強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制度建設。要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完善相關政策工具和手段; 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加強對跨行業、跨市場、跨境金融風險的監測評估;強化系統 性金融風險處置能力建設,建立層次清晰的系統性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和清算安排,健全金融安全網。
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綜合經營的監管。要研究提出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認定標 準和評估框架,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設定更為嚴格的監管標準,強化外部約束。要總結經驗,建章立 制,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積極穩妥推進綜合經營試點工作。要根據我國金融市場結構和特點,細化金融 機構分類標準,統一監管政策,減少監管套利,彌補監管真空。優化配置金融監管資源,明確交叉性金融 業務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職責和規則,增強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
加強金融監管能力建設。要借鑒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最新成果,完善監管規則,更新監管理念、制度 和方式,加強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有效性。銀行業要積極穩妥推動實施國際新監管標準,建立 全面審慎的風險監管體系。證券業要完善市場制度,強化行為監管,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保險業 要強化償付能力監管,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框架,加強監管協同。改 進和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發揮和完善現行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功能,實行信息共享,推進監管協調 工作規范化、常態化。
強化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意識和責任。堅持發揮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維護 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金融宏觀管理政策、監管規則與標準的一致性和權威性;同時,注重引導和調動地 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發揮好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
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的補充,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要完善法律、法規等制度框架,加強引導和教育, 發揮民間借貸的積極作用。同時,大力整頓金融秩序,嚴厲打擊高利貸活動和非法集資、地下錢莊、非法 證券等非法金融活動,加強對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和銀行表外業務的全面監測和有效監管,妥善處 理企業資金鏈斷裂事件,防止風險擴散蔓延。
(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避免財政金融風險相互傳遞。
高度重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問題。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 原則,妥善處理存量債務;把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建立規范的地方人民政府舉債融 資機制,嚴格控制地方人民政府新增債務。
要加快建立健全透明規范、可持續的保障性住房融資機制,積極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切實防范金 融風險。
(5)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建設,推動金融市場協調發展。嚴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上市、 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
堅決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和部署,清理整頓產 權交易、文化藝術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等交易場所,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規范發展債券市場。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著力培育商業信用,強化市場約束和風險分擔機制, 提高市場運行透明度,為債券市場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規模,推進產品創新和 多樣化。完善債券發行管理體制,目前要在部門各負其責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提高信息披露標準,落 實監管責任。加強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促進場內、場外市場互聯互通。同時,要積極創造條 件,統一準人和監管標準,建設規范統一的債券市場。
積極培育保險市場。要更好發揮其保險服務功能,不斷豐富保險產品,拓寬保險服務領域。
(6)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有效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金融宏觀調控是國家維護經濟金融穩 定的重要手段。要繼續完善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優化貨幣政策目標體系,創新豐富貨 幣政策工具,處理好促進經濟增長、保持物價穩定和防范金融風險的關系,合理調控貨幣信貸總量,保持 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遵循市場規律,完善市場化的間接調控機制,逐步增強利率、匯率等價格杠桿的 作用。加快培育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增強風險定價能力,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 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 穩定。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監管政策、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增強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前瞻 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