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資金配套
對于大規模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缺口問題。住建部相關專家表示,中央將會給予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設很多配套政策優惠,這種配套政策將會一直延續下去。
2011年出臺了更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政策,例如保障房投資信托基金等。從2010年開 始,為了確保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融資途徑,國務院在清理整頓地方融資平臺中,也對涉及 保障性住房的融資平臺進行了特別處理。
日前,財政部等部委發出了通知,將中央財政補貼、土地出讓純收益和公積金增值收益部分所產生 的資金進行統籌使用,允許地方政府建設公共租賃房也可以使用此筆資金。
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會迎來更多政策“禮包”。例如,保障房信托投資基金試點批準、政策性 銀行貸款、土地優先供應等。另外,養老基金和保險資金可能也將逐漸獲得進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 資格。
保險業資金或其他資金投人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是一種市場行為,只要有蓋保障性住房能夠取得 一定收益,就可能會吸引大量資金進入。
4. “十二五”力度不會放松
之前業內普遍認為,房地產調控最讓政府擔心的是房地產投資下降帶來的固定資產投資下降,由此 可能引起經濟增長減速。但是,2010年最嚴厲的調控政策出臺以來,房地產投資并沒有下降,依舊維持 了較高的增長。雖然2011年這一增速將減緩,但是仍不會影響到固定資產投資的整體增長速度。
據悉,“十二五”期間,房地產調控力度將不會放松!笆濉币巹澗V要對于房地產的表述,側重在 中小城鎮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上,商品房為主的房地產業支柱地位概念,沒有再被提及。首創地 產董事長劉曉光也表示,以往開發商依靠土地增值獲得收益的時代不會再現,現在開發商都在抓緊謀求 轉型,目的就是為了適應將來常態調控的情況。
“十二五”期間,政府希望在全國大規模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此舉將對目前房地產業的支柱地 位形成巨大影響,對一直居高不下的房價也將形成巨大沖擊。
三、國家連續出政策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一)4-17第一輪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政策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印發了國發〔2010〕4號文件《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 知》,又稱“國十條”,其主要精神如下。
1.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 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 協調發展。
(2)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 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 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
2.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1)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 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 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 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 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2)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 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 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3.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1)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并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 地計劃,并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 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
(2)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 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 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總量的70 %,并優先保證供應。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 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 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 投人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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