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是城市發展中面臨的一項嚴重問題,政府部門也在積極地采取措施應對城市交通擁堵。下面為您深度解讀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問題。
【背景鏈接】
北京市交通委:今年9月的“最擁堵月”已度過,北京市工作日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指數6.6,處于“中度擁堵”,完成了交通指數控制在6.7的既定目標,交通運行未出現大范圍、長時間交通擁堵。而西城區工作日高峰時段交通指數8.4,成為擁堵月里第一擁堵的城區。
據介紹,9月份北京市交通指數較去年同期(6.4)增長3.1%,增長幅度低于上半年增幅(上半年工作日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指數5.0,同比上漲6.4%)。其中:早高峰平均交通指數6.6,較去年同比增長11.9%,晚高峰平均交通指數6.6,較去年同比下降3%。
9月22日是“城市無車日”,由于市民自覺選擇綠色出行、政府機關帶頭不開車,全天城市路網運行好于預期,當天高峰時段平均交通指數僅為6.2。9月30日由于部分單位提前放假,市區道路交通壓力大幅緩解,全天高峰平均交通指數3.0,為9月工作日最低。
新華網10月12日訊 京廣快速路出現交通擁堵,鄭州交警提出“設置潮汐車道”、“控制分流車輛”和“實行間歇放行”3種解決方案讓市民提意見。
【標準表述】
[交通擁堵原因]
其一,公眾交通及配套資源供應不足,而且質量差。公共交通運力不足導致人們尋求死人交通工具的運力來彌補,在舒適性上也是如此。另外,公共停車位的不足直接導致停車占用路面。
其二,大宗運力不足,滋生散亂現象。國內大交通的概念并未真正成型,水陸空、公路鐵路等資源的交叉配比和相互協調并未得到有效地開展,各交通并行部門僅僅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來考慮問題,沒有進行良好的統一規劃。
其三,城市化建設,導致人口聚居的社會性分割。商業圈和商業房地產的發展導致居住人口的城市向聚集型發展。
其四,社會宣傳和教育的根本不對路,扭曲了人們的消費觀念和競爭觀念。從消費觀念看,私家車成為大家的消費必需品。
其五,法制管理指標不治本,靈活性高、剛性不夠。我們的交通法制化建設,只注重眼前的問題制約,沒有任何的前瞻性和預見性,而且也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惜動搖法制的根本,從靈活執行的彈性角度來屈就問題的解決方案。
[措施]
緩堵保暢,總體來說應該是政府的責任,把治堵成本全部讓百姓承擔,而政府卻只管出臺政策、發號施令,斷然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理解。城市治堵不能只“盯”百姓,而要敢于主動擔起責任,敢于拿自己開刀。治理擁堵事關百姓出行安全,事關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一是通過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緊急增加公交、地鐵等公眾交通工具運力。在增加公眾交通預見運力的同時,確保市民享受公眾交通的經濟負擔和時間損耗的減少,同時,提高公共交通的運行質量和交通工具的舒適程度,讓市民能夠減少不滿足感。
二是增加關鍵交通節點的通行成本。在城市重要擁堵的交通節點都可以通過采取對私家車和企業用車收費的措施提高通行門檻,而且門檻一定要足夠高。收取的這部分費用要用之于民,全部返還于公眾交通資源的建設。
三是通過免稅等方式進行財政鼓勵。鼓勵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購買或租賃公共交通工具為員工提供福利。通過企業自有交通工具的使用,減少企業員工私家交通工具的使用頻次。
四是通過政府行為統一調整生活區、企業區、商業區停車場等固定停車場所的收費模式。大幅增加單次進出停車場所的費用,減少整天停放的費用。當然,這一項也應該輔助以嚴查正規停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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