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4國家公務員申論熱點:十八屆三中全會解讀匯總
【關鍵詞】國有經濟主導
【報告摘要】
針對各界熱議的國企改革,全會明確,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報告解讀】
“這次會議明確提出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正是因為活力不足影響了國企控制力和影響了的增強,下一步,將在增強創新能力等方面著力提升!
未來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目標,絕不是通過國有企業私有化、民營化最終消滅國有企業,也不是僅僅圍繞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激勵機制以追求國有資產自身發展壯大,而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制度基礎保證國有經濟追求“國家使命導向”的發展。
當下的國有企業改革只停留在對國有經濟的功能定位的整體認識階段,而還沒有細化到基于國有經濟功能定位而對每家國有企業使命進行界定、進而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的具體操作階段,這難以實現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的目標 。
未來國企改革的基本思路應該是“精細化分類改革”,我國國企改革與發展應該進入“分類改革與監管”的新時期。
[原因]
經過多年的摸索,我國國有經濟的功能被定位為彌補市場缺陷、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和發揮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
但是,上述整體功能定位會造成具體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面臨“盈利性使命”與“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訴求沖突。一方面,國有企業要通過追求盈利性來保證自己的不斷發展壯大,從而實現主導地位;另一方面,國有企業要彌補市場缺陷,服務公共目標,這可能會要求犧牲盈利。這會使得國有企業陷入兩難的尷尬境界
由于國有企業使命存在矛盾,才引起了這些年國有企業行為出現偏差,一方面在傳統制造業中過量的國有資本不斷制造新的過剩產能,形成對非公資本的擠出;另一方面,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改善民生、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領域中,國有資本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意義]
在對國有企業進行分類改革的基礎上,也必須改革國企領導人管理體制。
推進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從“集中統一”向“分層分類”轉變具有以下幾方面意義。一是有利于推進大型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完善、促進董事會作用的有效發揮,對理順國資監管部門、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二是解決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國有企業領導人企業家屬性的矛盾,對于理論界一直呼吁的建立真正意義的國有企業職業經理市場、培育一大批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進而促進國有企業效率提高具有重要的意義;三是提高了黨管干部的科學化水平,縮小了黨組織部門直接管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幅度,有利于在機制上保證選擇優秀專業人才擔任國有企業領導人的實現;四是實現了行政激勵約束和市場激勵約束的協同統一,有利于調動國有企業領導人的積極性,進一步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微言微語】
國企的定位未變,國企改革只在機制層面而非體制層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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