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公布以來,這些利好信息在教育界和天下父母的心中激起了波瀾,引發了熱烈討論,人們紛紛期盼,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能夠發展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與其他領域相似,教育領域也在遭遇成長的煩惱、轉型的陣痛。“錢學森之問”、課業減負呼聲是對教育質量、教育方式的深沉拷問,擇校熱、貧困子弟上大學難、農民工子女入學難,則反映了對教育資源配置公平化的呼聲,而教育“去行政化”的討論,又包含了對管理權力與教育事業相互關系的多種反思。從這些現實層面來觀察三中全會的決策與舉措,其針對性和指導意義越發彰顯。
在全會決定的第十二個大項“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部分,“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排在最先。在具體謀劃上,提高教育質量是核心,從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到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從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到優化教育結構,拓寬終身學習通道,都是謀求從不同側面培養全面發展的人,培養我們民族宏大的人才隊伍。
促進教育公平是下一步教育改革的明確導向。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正是為了讓更多家境貧寒者能圓上學夢;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正是從人們反映強烈的教育公平問題入手,讓教育資源惠及貧困地區、弱勢群體,在公平競爭的規則中實現均衡化分布。
簡政放權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全會決定,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這些舉措,意在規范行政權力,建設現代大學制度,推動高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更自覺地按教育發展自身規律辦事,這與經濟領域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有異曲同工之妙。
實現中國夢,人才是根本,教育是基礎。順應勢不可擋的改革潮流,我們期待三中全會關于教育綜合改革的部署,能夠在實踐中踏石留印、抓鐵有痕,讓每個孩子享受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讓各類人才更多更精彩地涌現,一起開創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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