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省監獄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干警招錄培養模式,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下發的《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錄培養警察類專業學生實行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浙人社發〔2011〕112號)精神,經研究,將組織實施浙江警官職業學院2013年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計劃
全省共計劃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200名,其中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伍士兵各招錄20名。培養院校為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學制2年。對完成規定學業、符合畢業條件的學員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高職)文憑。
具體的招錄單位、職位、人數、報考資格條件等,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報名系統(http://jgxy.zjks.com);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錄省屬監獄系統人民警察學員專欄(http://www.zjhrss.gov.cn/zjjcxy/)。
二、招錄的對象和條件
(一) 招錄的對象
1.浙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下同)。
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生源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分別為:(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項目服務滿2年(截至2013年4月8日,下同),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已退伍士兵。
(二)招錄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已退伍士兵年齡要求:高中學歷的為18至25周歲(1987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為18至27周歲(1985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間出生)。
2.其他人員的年齡為18至28周歲(1984年4月8日至1995年4月8日期間出生)。
3.兩眼裸視力4.8及以上,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
截至2013年4月8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報考程序
實行在網絡邊報名、邊審核、邊繳費方式。
1.注冊報名。時間:2013年4月8日0時—4月15日17時。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http://jgxy.zjks.com)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 4月8日0時—4月17日17時。招錄機關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未通過者可在4月15日17時前再次報名并接受初審。
3.繳費確認。時間:4月8日0時—4月19日17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
報考人員需繳費230元,凡持有加入銀聯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等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4月18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錄計劃數3倍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相應招錄計劃,并在招錄專欄(http://www.zjhrss.gov.cn/zjjcxy/)公布。已報考人員因計劃取消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4.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6日9時—5月13日9時。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jgxy.zjks.com),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