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4】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P164)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解釋】只有第一種情形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他均從“次月”。
8、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例題·多選題】根據房產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符合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的是( )。
A、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B、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C、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D、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答案】BCD
【解析】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而非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考點5】契稅的征稅范圍(P165)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交換)
3、房屋買賣、贈與、交換
【解釋1】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解釋2】土地、房屋權屬的典當、繼承、分割、出租、抵押,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解釋3】視同轉移應當繳納契稅的特殊情況:(1)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2)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3)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4)以預購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例題·單選題】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繳納契稅的是( )。(2009年)
A、承包者獲得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
B、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
C、企業將廠房抵押給銀行
D、個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解析】(1)選項A: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2)選項CD:土地、房屋權屬的典當、繼承、出租、抵押,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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