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對于居民納稅人的確認標準如何理解。
【答案】一個是住所標準;一個是居住時間標準。符合一個就是居民納稅人。
住所標準是在境內有住所,習慣性住所,例如,個人因學習、工作、探親、旅游等而在中國境外居住的,當其在境外居住的原因消除后,則必須回到中國境內居住。那么,即使該人并未居住在中國境內,仍應將其判定為在中國習慣性居住。所以,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住所”,其概念與通常所說的住所是不同的。
居住時間是指個人在一國境內實際居住的時間天數。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即以居住滿1年為時間標準,達到這個標準的個人即為居民納稅人。在居住期間內“臨時離境”的,即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離境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離境累計不超過90日的,不扣減日數,連續計算。
【例題·多選題】下列項目中,屬于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的有( )。
A.某中國人為境內的美國企業工作
B.在國內有住所的某外籍專家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國工作且臨時離境25天
C.某外籍專家2001年3月2日至2002年12月15日在中國工作
D.某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300天
【答案】CD
【解析】選項AB屬于居民納稅人。
16、對于餐補是否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案】一般是不免個人所得稅,除非企業訂立了合理的誤餐補助制度,且已經報主管
稅務機關。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勞動分紅
B.獨生子女補貼
C.差旅費津貼
D.超過規定標準的誤餐費
【答案】AD
【解題思路】本題屬于記憶考題。考查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根據法律規定,獨生子女補貼、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錯因分析】本題容易錯的選項為:選項D。本題目四個選項均直接來自教材,“誤餐費”屬于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項目,但“超過規定標準”的誤餐費則屬于應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項目。
17、從2004年1月20日起,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成績突出的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并入營銷人員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解釋】就是企業發給員工的一種非貨幣性工資。所以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考生要特別注意區別“雇員”還是“非雇員” ,“雇員” 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非雇員”則按“勞務報酬所得” 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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