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概述 |
第 3 頁:第二節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
第 13 頁:第三節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
第 16 頁:第五節 企業所得稅的源泉扣繳(了解) |
第 17 頁:第六節 企業所得稅的特別納稅調整 |
第 19 頁:第七節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
第 20 頁:綜述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
3、固定資產租賃費(P363)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4、稅金(P364)
納稅人按照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稅金及附加,可以在稅前扣除。
【解釋1】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用中扣除的,不再作為稅金單獨扣除。
【解釋2】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不能在稅前扣除。
【例題·多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納稅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稅金有( )。
A、關稅 B、土地增值稅 C、城鎮土地使用稅 D、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案】ABCD
【解析】只有“增值稅”不得在稅前扣除。
5、損失(P364)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3)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解釋】企業因存貨非正常損失不能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準予與存貨損失一并在稅前扣除。
【例題·計算題】某企業2009年因管理不善毀損一批庫存材料,賬面成本10139.50元(含運費139.50元),該企業的損失已經得到稅務機關的審核和確認。在計算增值稅時,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10139.50-139.50)×17%+139.50÷(1-7%)×7%=1710.50(元),應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補繳增值稅)。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在稅前可以扣除的損失=10139.50+1710.50=11850(元)。
6、借款費用(P364)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2)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并依照《實施條例》的規定扣除。
7、利息支出(P365)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8、匯兌損失(P365)
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9、財產保險費(P365)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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