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傭金制的含義
直接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確定銷售人員的報酬,它是根據業績確定報酬的一種典型形式,主要用于銷售人員的工資支付制度。
(13)實行計件工資需要具備的條件
工作物等級 勞動定額 計件單價
(14)傭金制的優缺點
優點:由于報酬明確地同績效掛鉤,因此銷售人員為了得到更多的工資報酬,會努力擴大銷售額,促進企業市場份額的迅速擴大,另外,傭金制由于計算簡單,易于為銷售人員理解,所以管理和監督成本比較低。
缺點:會導致銷售人員只注重擴大銷售額,而忽視培養長期顧客,不愿推銷難以出售的商品;由于市場的風險性,使企業風險轉嫁到銷售人員的身上,有可能形成銷售人員收入的忽高忽低
(15)混合工資體系的含義
也稱結構工資制,是指由幾種職能不同的工資結構組成的工資制度。每一部分的工資報酬都對應一個付酬因素,通過工資對勞動差別的分項表現實現勞酬相符和達到社會發展對工資的多種功能要求。
(16)結構工資的主要成分
年功工資 崗位(職務)工資 技能工資 效益工資 津貼、補貼
第三章 中國的工資法律制度
(1)全國性工資管理立法體系的層次
第一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律
第二層:由國務院發布的法規
第三層:由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
(2)《勞動法》的通過與執行
1994年7月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并于1995年1月開始實施。
(3)《勞動法》關于工資管理的主要內容
1、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2、 國家對工資總量進行宏觀調控,使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3、 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4、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規定,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5、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企業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6、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企業應當支付工資;
7、 勞動者加班,企業應當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