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4)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工資管理的規章制度
1、 是涉及地區、部門工資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
2、 是對單個企業工資總額提取和使用的規定,如工效掛鉤;
3、 是貫徹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規定;
4、 是有關企業工資支付的規定;
5、 是對各類性質不同的企業(如外商投資企業)和企業內部的不同人員(如經營者)的工資所作的單項性規定,以及對特殊崗位和特殊勞動條件下的工資的專門規定。
(5)我國國有企業工資宏觀調控的管理體制的層次
第一個層次:中央政府的調控;
第二個層次:為地區、部門依據國家的工資政策和彈性勞動工資計劃,在自己的權限內對本地區、部門的企業工資進行調控;
第三個層次:是企業內部的工資分配。
(6)企業在薪酬政策制定中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企業有權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2、企業支付員工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最低工資體系保障制度的定義
指國家通過法律手段強制規定用人單位(雇主)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下限以滿足勞動者自身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國家對勞動力市場的運行進行干預的一種重要手段。
(8)對企業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的理解
1、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和勞動特點,自主確定基本工資支付制度,可自主確定選擇實行崗位工資、技能工資、結構工資等工資制度,有權確定和調整本企業的工資標準。
2、自主確定合適本企業特點的具體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確定和處理對職工的考核和工資分配事宜。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實行計件工資或計時工資,可以實行月工資制,周工資制,日工資制,小時工資制。
3、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和處理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關系。
4、根據本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情況以及工資總額基金的支付能力,自主確定調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勺灾鳑Q計頂給職工升級或調整工資標準。
5、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的前提下,企業有權決定企業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