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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征稅
一、進口貨物的征稅范圍及納稅人申報
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均應繳納增值稅。(進料加工、來料加工除外)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進口貨物的使用稅率——根據貨物本身的稅率確定
三、進口業務增值稅額的計算方法
無論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應按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進口貨物的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應納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17%(或13%)
【提矛】
1.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合法海關完稅憑證,是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唯一依據,納稅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納稅入進口貨物向境外實際支付的貸款低于進口報關價格的差額部分以及從境外供應商取得的退還或返還的資金,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四、進口貨物的稅收管理
1.進口貨物的增值稅有海關代征。
2.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當天。
3.納稅地點為進口貨物報關地海關。
4.納稅期限為海關填發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
【例題·單選題】某外貿進出口公司進口一批小汽車,到岸價格為折合人民幣1000萬元,含境外負擔的稅金13500美元,當月的外匯中間價為1美元=6.8元人民幣,繳納進口關稅稅額900萬元,則該公司應納進口增值稅為( )萬元。(小汽車消費稅稅率9%)
A.351.09
B.1 70
C.352.78
D.354.95
【答案】D
【解析】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包括進口環節的已納消費稅,不得抵扣境外的各種稅金。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繳納的增值稅=(1000+900)÷(1—9%)×17%=354.95(萬元)出口貨物和服務的退(免)稅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其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已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即對增值稅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對消費稅出口貨物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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