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向“兩新”組織工作人員選拔職位
現任省部屬、設區市(廳)屬、縣(市、區)屬企業以外的其他大型企業和黨組織列入省級雙重管理的非公有制企業(以相關機構認定為準)的中層正職;現任民政部門登記在冊的獲4A及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的專職主要負責人。擔任以上職務的報考人員須任職滿3年!皟尚隆苯M織工作人員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且工作滿5年(2008年6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也可以報考,并且不受職務條件限制。所任職務高于上述職務,符合學歷、年齡等要求的也可報考。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選拔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表1。
5、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
在省內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工作、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現任鄉科級正職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現所在單位工作滿2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未滿服務地或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新提任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不能報考。
各遴選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表2。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考:(1)擁有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2)受過刑事處罰的;(3)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5)其他不宜報考的。
三、選拔主要程序
(一)筆試。2013年6月2日在杭州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領導能力。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機關工作的應知應會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每一職位按照1:8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遴選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5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遴選計劃3名以上的按1:4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員。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入圍人員還應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面試重點考查報考人員的能力素質、專業素質和職位匹配性。
(三)經歷素質量化評價。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不含面向“兩新”組織工作人員選拔職位),對面試入圍人員履職經歷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四)組織考察。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占30%、面試占60%、經歷素質量化評價占10%合成考試評價得分(“兩新”組織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得分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按照目標職位組織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德才素質、工作實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
(五)討論決定。根據考試評價得分(綜合成績)、考察評價等情況,決定任用人選。對沒有合適人選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領導人員職位,作空缺處理,不實行遞補。按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和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擬任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現有影響其任用的問題不能任用的,在考察合格人選中確定遞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