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考點設在海口。請報考人員務必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不指定輔導用書),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查詢筆試成績。報考人員可于6月24日起,通過登陸省人社廳網站報名賬號或電話撥打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咨詢服務平臺12333,查詢筆試成績。
3.公布最低入圍分數線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省“三支一扶”辦根據報名情況和考試分數確定最低入圍分數線,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于6月28日在省人社廳網站公布。
4.資格復審。面試人員請于名單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向省“三支一扶”辦(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大樓3樓323室)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報名表一式3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張;ƒ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現場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各1份);④報考限戶籍崗位,還需提交本人戶口薄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2份。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5.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省人社廳網站通知。
6.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加權合成綜合成績。
(四)確定擬招募人員
根據招募崗位的職數,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排名,等額確定擬招募人員。
(五)體檢與公示
1.體檢。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擬招募人員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者主動放棄者,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對于在筆試、面試、體檢階段出現的空缺崗位,由省“三支一扶”辦從參加面試但未確定為擬招募對象的考生中,按照崗位要求和綜合成績排名進行一次性調劑(報名表中設“是否服從調劑分配”欄,服從調劑者可參加調劑)。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醫院體檢結論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公示。省“三支一扶”辦對體檢合格的擬招募人員在省人社廳網站上進行公示。
(六)招募上崗
1.確定招募人員。公示期滿后,由省“三支一扶”辦確定招募人員,并統一發放招募錄取通知。
2.崗前培訓。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招募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為3天。
3.統一派遣。培訓后由省“三支一扶”辦根據招募人員報考崗位情況統一派遣報到。
4.簽訂協議。由有關市縣“三支一扶”辦組織招募人員與服務單位簽訂《海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
5.正式上崗。9月1日招募人員全部正式上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