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承擔了歷史舊賬,欠下百余萬工程款,經過催討后約定每年償還2%,共需50年才能償還清。六旬老翁認為有生之年也無法拿回全部欠款,遂一紙訴狀將鎮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此事發生在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而鎮政府則表示政府一直在努力償還。目前經法院調解,紅旗鎮政府最終同意于2015年年中還清工程款。
“要拿到全部欠款,我都100多歲了。”老人這一說法讓人哭笑不得。看來,鎮政府還真發揚了“愚公移山”精神:把還債的責任推給了孫子輩。難道老人討債的權利也要傳給孫子?
不過,50年還債還不算“冠軍”。安徽省蕭縣閆集鎮,三屆鎮政府打下130張共計17萬余元的欠條,105歲老人劉慶宇在討要數年后竟得到了暫定每年還1000元的還款答復,而這樣還清17萬需要170年。即使按后來所說的每年還5000元,也需要百歲老人再等34年,那時老人也139歲了。
如今經法院調解,紅旗鎮政府最終同意于2015年年中還清工程款了。不過我們不知道,紅旗鎮原來究竟是有錢不還,還是確實無錢無法歸還;現在也不知道3年還清的錢是從哪里來的,能不能兌現。更大的問題是,據說紅旗鎮還欠著其他人的錢,也是按照每年2%的標準在還錢。現在,老漢通過打官司可以在3年內拿到錢了,假如其他債主也這么打官司,紅旗鎮能夠都在3年內還清欠款嗎?
一聽說這樣的事,我們就會痛批“愚公還債”的政府缺乏誠信等等。我覺得,這里可能不是誠信問題。聯想到發生這些問題的大多都是鄉鎮政府,應該有其共性的原因,那就是鄉鎮財政體制的困境。
過去常聽到的說法是,一級政府有一級財政,但是,自從農村稅費改革之后,本來意義上的鄉鎮財政實際上已經不存在。在鄉鎮財政預算管理中,年初由市縣區財政局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指導意見,報政府批準后下發,鄉鎮財政所根據指導意見編制本級財政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由于鄉財縣管實行報賬制財政管理體制,鄉鎮財政所取消收入任務,工資由上級財政統發,人員經費由財政核定保證。鄉鎮其他事業發展財政性項目支出,基本上是一事一報告,靠打報告跑市、跑廳甚至跑部爭取經費確定收支。所以,鄉鎮財政已經蛻變為“打醬油財政”——給多少錢,花多少錢,辦多少事。鄉鎮財政每年的支出就是公務人員的工資補貼和事業經費,自己不可能有額外資金來還舊債。如果要拿錢還債,就得去找縣財政同意。所以,我們真不知道,紅旗鎮原來的每年還2%是鄉鎮自己擠出來的錢,還是縣區財政同意安排的。
我不想評價現在這種財政體制,我想說的是,鄉鎮欠債不還,可能并非現任鄉鎮干部的問題。既然鄉鎮是報賬制,縣區財政應該對鄉鎮歷史的欠債有一個通盤考慮,制定一個合適的歸還計劃,而不是對“歷史問題”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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