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揮政府帶動作用,引領社會資金投入節能環保工程建設
(一)加強節能技術改造。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方式,推動企業實施鍋爐(窯爐)和換熱設備等重點用能裝備節能改造,全面推動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交通運輸節能、綠色照明、流通零售領域節能等節能重點工程,提高傳統行業的工程技術節能能力,加快節能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數據中心節能改造,降低數據中心、超算中心服務器、大型計算機冷卻耗能。
(二)實施污染治理重點工程。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開展多污染物協同防治,督促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加大投入,積極采用先進環保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快脫硫脫硝除塵改造,煉油行業加快工藝技術改造,提高油品標準,限期淘汰黃標車、老舊汽車。啟動實施安全飲水、地表水保護、地下水保護、海洋保護等清潔水行動,加快重點流域、清水廊道、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重點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推動重點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實施土壤環境保護工程,以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為重點,選擇典型區域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力度,支持企業采用源頭減量、減毒、減排以及過程控制等先進成熟清潔生產技術,實施汞污染削減、鉛污染削減、高毒農藥替代工程。
(三)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引導企業和地方政府加大資金投入,推進園區(開發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各類園區建設廢物交換利用、能量分質梯級利用、水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公共服務平臺等基礎設施,實現園區內項目、企業、產業有效組合和循環鏈接,打造園區的“升級版”。推動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提高主要資源產出率、土地產出率、資源循環利用率,基本實現“零排放”。
(四)加快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地方政府和企業投入為主,中央財政適當支持,加快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地下工程建設,推進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鎮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城市垃圾處理新出路,實施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廢棄物示范工程。到2015年,所有設市城市和縣城具備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城鎮污水處理規模達到2億立方米/日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87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加強城鎮園林綠化建設,提升城鎮綠地功能,降減熱島效應。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
(五)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城鎮新建建筑中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比例超過20%;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推動政府投資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面實行供熱按戶計量;推進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實施供熱管網改造2萬公里;在各級機關和教科文衛系統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2000家,完成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帶動綠色建筑建設改造投資和相關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推動建筑工業化。積極推進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擴大新能源產業國內市場需求。
四、推廣節能環保產品,擴大市場消費需求
(一)擴大節能產品市場消費。繼續實施并研究調整節能產品惠民政策,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繼續采取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照明、高效電機等產品。研究完善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政策,通過合理價差引導群眾改變生活模式,推動節能產品的應用。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范圍,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出租車、物流車補貼試點。到2015年,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二)拉動環保產品及再生產品消費。研究擴大環保產品消費的政策措施,完善環保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制度,推廣油煙凈化器、汽車尾氣凈化器、室內空氣凈化器、家庭廚余垃圾處理器、濃縮洗衣粉等產品,滿足消費者需求。放開液化石油氣(LPG)市場管控,擴大農村居民使用量。開展再制造“以舊換再”工作,對交回舊件并購買“以舊換再”再制造推廣試點產品的消費者,給予一定比例補貼,近期重點推廣再制造發動機、電動機等。落實相關支持政策,推動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稈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應用。
(三)推進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完善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提高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能效水平和環保標準,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不斷提高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比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政府普通公務用車要優先采購1.8升(含)以下燃油經濟性達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擇優選用純電動汽車,研究對硒鼓、墨盒、再生紙等再生產品以及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措施。鼓勵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能源、水等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抓緊研究制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方案。
五、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節能環保產業市場競爭力
(一)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節能環保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國家重點建設的節能環保技術研究中心和實驗室優先在骨干企業布局。發展一批由骨干企業主導、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平臺。支持區域節能環保科技服務平臺建設。
(二)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充分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等的作用,加大節能環保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力度,加快突破能源高效和分質梯級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處置、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二氧化碳熱泵、低品位余熱利用、供熱鍋爐模塊化等關鍵技術和裝備。瞄準未來技術發展制高點,提前部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裝備。
(三)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轉化。選擇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礎好的地區,建設一批產業集聚、優勢突出、產學研用有機結合、引領示范作用顯著的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支持成套裝備及配套設備、關鍵共性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的生產制造和推廣應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進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建設,鼓勵設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出臺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型節能環保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篩選一批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的節能環保裝備設備,擴大推廣應用。
(四)推動國際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支持企業節能環保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千人計劃”和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基地建設,加快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養節能環保科技創新、工程技術等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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