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政治: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反壟斷法的立法宗旨已從最初單一的提高經濟效率,轉變為更加多元化的追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反壟斷局宣布,對奶粉價格壟斷案的調查已結案。據介紹,此次涉案的6家奶粉企業,已將約6.7億元的罰款匯入財政部指定的物價罰沒收入賬戶,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若發生壟斷情況,消費者的兩個基本權利——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就會受到嚴重的限制,甚至完全喪失。由于無法從根本上改變自己在經濟實力、交易信息獲取以及救濟尋求等方面的市場弱勢地位,廣大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僅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專項法律法規進行維權,不能起到既治標又治本的作用。本案中,國家發展改革委依照反壟斷法實施的舉措,通過對涉案企業壟斷行為的規制,使奶粉市場競爭趨于良性有序,有利于保障消費者在交易中獲得較為公平的結果。
事實表明,6家涉案奶粉企業的行為,均達到了固定轉售商品價格或限定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效果,事實上達成并實施了銷售乳粉的價格壟斷協議,其行為對消費者造成了實實在在的損失。通俗地說,就是迫使消費者在購買奶粉時,不得不支付出更多的錢。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反壟斷法的立法宗旨已從最初單一的提高經濟效率,轉變為更加多元化的追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我國《反壟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就賦予了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據此,消費者有權向壟斷企業提出賠償要求,行政處罰不能代替民事賠償。
以往,消費者在維權提出賠償要求時,往往受困于需要提供受到非法侵害的相應證據。如今,消費者拿出有關部門白紙黑字的處罰決定,以此作為相關企業存在壟斷行為的證據就很充分了。此外,實踐中許多消費者提出民事賠償的另一個難點,在于如何確定損失額度,即6家涉案奶粉企業的操縱價格行為,究竟讓消費者多付出多少錢。在做出此次處罰后,這一難題也應隨之得到解決。因為既然有關部門此次對涉案奶粉企業進行了約6.7億元的罰款,那么這筆罰款數額的確定必然有其依據。可否由此推算出消費者購買奶粉多付的費用呢?
總之,對6家涉案奶粉企業壟斷行為進行處罰不應就此結束。有關部門接下來應認真考慮,眾多消費者因企業壟斷行為而蒙受的損失該如何得到補償救濟。這也是實現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的落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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