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值各160分。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在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安排為:4月13日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申論》。
(3)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之和。
(4)報考者于考試結束15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4、筆試合格線和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并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在寧夏人事考試網公布。
5、資格復審
(1)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復審。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范圍后,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如下材料:經院(系)和學校審核蓋章的《2013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成績單、學生證、身份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不符合選調條件和未經學校推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網公布。
(3)經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將在報名網站公示。
6、面試
(1)面試由寧夏區黨委組織部和寧夏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并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告。
(2)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兩個工作日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3)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如果不是整數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如果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