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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訴訟(★★★)
1、行政訴訟的適用范圍(P28)
(1)適用于《行政訴訟法》的情形
①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②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③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④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⑤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⑥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⑦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⑧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的。
(2)人民法院不受理當事人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①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②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③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④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解釋】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決定”不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申訴,但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例題1·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應當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2005年)
A、XX直轄市部分市民認為市政府新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某稅務局工作人員吳某認為稅務局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違法
C、李某認為某公安局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某商場認為某教育局應當償還所欠的購貨款
【答案】ABD
【解析】(1)選項C: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D:屬于民事訴訟。
【例題2·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有( )。
A、對行政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不服
B、對行政機關的罰款決定不服
C、對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決定不服
D、對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不服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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