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
第 2 頁:二、仲裁(掌握) |
第 6 頁:三、民事訴訟 |
第 12 頁:四、行政復議 |
第 15 頁:五、行政訴訟 |
四、行政復議
行政管理相對人——行政機關
(一)行政復議范圍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 |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
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掌握) |
(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可依法提出申訴。 |
【例題·分析題】甲、乙公司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經北京市西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雙方對合同的履行達成諒解。后甲越想越覺得調解結果對自己不利,于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分析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應如何處理甲公司的申請。
【解析】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處理,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甲、乙公司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雖經北京市西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但其實質還是甲、乙雙方之間的民事糾紛,因而對甲公司行政復議的申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
【例題1·單選題】(2006年單選題)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是( )。
A.某公司不服稅務局對其作出的罰款決定
B.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對其作出的吊銷營業執照決定
C.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對其作出的查封財產決定
D.某行政機關公務員不服單位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決定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例題2·多選題】(2009年多選題)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有( )。
A.公民對行政機關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B.企業對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其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C.社會團體對行政機關作出其有關資質證書中止的決定不服的
D.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對本單位給予其行政處分的決定不服的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行政人員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例題3·單選題】(2007年單選題)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是( )。
A.鄭某不服某稅務局對其作出的罰款處罰決定
B.村民李某不服某鎮政府作出的關于李某與高某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調解
C.甲企業不服某工商局作出的吊銷其營業執照的決定
D.鄭某不服某公安局對其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不能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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