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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
(五)不得扣除項目
表5.9不得扣除項目
不得扣除項目 |
注釋 |
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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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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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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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
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以及訴訟費等 |
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
年度會計利潤12%以外的公益性捐贈支出 |
贊助支出 |
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
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
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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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
【例題5·多選題】下列項目,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時;位子扣除的有( )。
A.企業發生的訴訟費用
B.增值稅
C.交通罰款
D.企業為投資者支付低于標準的補充養老保險
【答案】AD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允許扣除項目的規定。增值稅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交通罰款屬于行政罰款.不可以稅前扣除。
【例題6·單選題】某居民企業2013年會計利潤為150萬元,實際支出的工資、薪金總額為150萬元,本期福利費發生額30萬元,撥繳的工會經費3萬元,已經取得工會拔繳收據,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4.50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因素,該企業2013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萬元。
A.0
B.157.75
C.159.75
D.185.50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企業所得稅中三項經費扣除限額的計算。福利費扣除限額為150×14%=21(萬元),實際發生30萬元,準予扣除21萬元;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50×2%=3(萬元),實際發生3萬元,可以據實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50×2.5%=3.75(萬元),實際發生4.50萬元,準予扣除3.7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50 +(30—21)+(4.50—3.75)=159.75(萬元)。
(六)虧損彌補
企業某-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年度的所得彌補,下-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鏈接】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七)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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