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本章框架 |
第 3 頁:第一節 貨幣資金 |
第 8 頁: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項 |
第 17 頁:第三節 交易性金融資產 |
第 22 頁:第四節 存貨 |
第 40 頁:第五節 長期股權投資 |
第 48 頁:第六節 固定資產及投資性房地產 |
第 68 頁:第七節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
三、包裝物
(一)包裝物的內容
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壇、袋等。其核算內容包括:
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二)包裝物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包裝物的增加變動及其價值損耗、結存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對于生產領用包裝物,應根據領用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周轉材料——包裝物”、“材料成本差異”等科目。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應于包裝物發出時,按其實際成本計入銷售費用。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一方面應反映其銷售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另一方面應反映其實際銷售成本,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1.生產領用包裝物
【例1-51】甲公司對包裝物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某月生產產品領用包裝物的計劃成本為100 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3%。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97 000
材料成本差異 3 000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100 000
2.隨同商品出售包裝物
【例1-52】甲公司某月銷售商品領用不單獨計價包裝物的計劃成本為50 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3%。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 48 500
材料成本差異 1 500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50 000
【例1-53】 甲公司某月銷售商品領用單獨計價包裝物的計劃成本為80 000元,銷售收入為100 000元,增值稅額為17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該包裝物的材料成本差異率為3%。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出售單獨計價包裝物
借:銀行存款 117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000
(2)結轉所售單獨計價包裝物的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82 400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80 000
材料成本差異 2 400
【例題46·單選題】企業對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進行會計處理時,該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應結轉到( )。
A.“制造費用”科目 B.“銷售費用”科目
C.“管理費用”科目 D.“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答案】B
【解析】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的實際成本應計入“銷售費用”。
四、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內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視同存貨,作為流動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劃分為一般工具、專用工具、替換設備、管理用具、勞動保護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賬務處理
為了反映和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貸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通常反映企業期末結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額。
低值易耗品等企業的周轉材料符合存貨定義和條件的,按照使用次數分次計入成本費用。金額較小的,可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以簡化核算,但為加強實物管理,應當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采用分次攤銷法攤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攤銷其賬面價值的單次評價攤銷額。分次攤銷法適用于可供多次反復適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攤銷法的情況下,需要單獨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和“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明細科目。
【例1-54】甲公司的基本生產車間領用專用工具一批,實際成本為100 000元,不符合固定資產定義,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該專用工具的估計使用次數為2次。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領用專用工具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 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100 000
(2)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50 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50 000
(3)第二次領用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50 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50 000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100 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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