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本章框架 |
第 3 頁:第一節 貨幣資金 |
第 8 頁: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項 |
第 17 頁:第三節 交易性金融資產 |
第 22 頁:第四節 存貨 |
第 40 頁:第五節 長期股權投資 |
第 48 頁:第六節 固定資產及投資性房地產 |
第 68 頁:第七節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
【例題47·單選題】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公司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210萬元,支付加工費6萬元、增值稅1.02萬元、消費稅24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收回該半成品的入賬價值為 ( )萬元。(2009年考題)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A
【解析】甲公司收回該半成品的入賬價值=210+6=216(萬元)。
【例題48·單選題】一般納稅人委托其他單位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的,其發生的下列支出中,不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是( )。(2008年考題)
A.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B.支付給受托方的加工費
C.支付給受托方的增值稅 D.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答案】C
【解析】支付給受托方的增值稅應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不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例題49·多選題】下列各項,構成企業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有( )。(2007年考題)
A.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
B.支付的加工費用和保險費
C.收回后直接銷售物資的代收代繳消費稅
D.收回后繼續加工物資的代收代繳消費稅
【答案】ABC
【解析】收回后繼續加工物資的代收代繳消費稅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例題50·計算分析題】某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甲材料計劃單位成本為每公斤10元。該企業2010年4月份有關資料如下:
(1)“原材料”賬戶月初余額4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賬戶月初借方余額500元 。
(2)4月5日,企業發出100公斤甲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成新的物資(注:發出材料時應計算確定其實際成本)。
(3)4月15日,從外地A公司購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材料價款為61000元,增值稅額10370元,企業已用銀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項,材料尚未到達。
(4)4月20日,從A公司購入的甲材料到達,驗收入庫時發現短缺20公斤,經查明為途中定額內自然損耗。按實收數量驗收入庫。
(5)4月30日,匯總本月發料憑證,本月共發出甲材料5000公斤,全部用于產品生產。
要求: 根據上述業務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并計算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及月末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答案】
(1)4月5日發出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1 000(100×10)
貸:原材料 1 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 12.5(1000×500/40000)
貸:材料成本差異 12.5
(2)4月15日從外地購入材料時:
借:材料采購 61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 370
貸:銀行存款 71 370
(3)4月20日收到4月15日購入的材料時:
借:原材料 59 800(5980×10)
材料成本差異 1 200
貸:材料采購 61 000
(4)4月30日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和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額,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材料成本差異率 =(500-12.5+1200)÷(40000-1000+59800)= 1.71%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50000×1.71%=855(元)
借:生產成本 50 000
貸:原材料 50 000
借:生產成本 855
貸:材料成本差異 855
(5)月末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40000-1000+59800-50000)+(500-12.5+1200-855)= 496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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