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考情分析 |
第 2 頁: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
五、破產債權
(一)破產債權申報的一般規則
1.破產債權范圍(★★)
(1)時問范圍: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
(2)主體范圍: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2.債權申報的期限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3.債權申報的要求(★★)
(1)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示】職工工資等形成的職工勞動債權免于申報。其他債權如稅收債權、社會保障債權以及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均需依法申報。
(2)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無利息的債權,無論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報債權。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4)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鏈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合同當事人發生分立,由分立后的當事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5)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提示】有些產生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的債權也屬于破產債權,如管理入行使合同解除權后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等。此種情況下的補充申報并非因債權人自身過錯造成,其債權的核查確認費用應當作為破產費用支付。
表8·10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的界定
項目 |
內容 |
破產清算程序 |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之前 |
重整程序 |
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之前 |
和解程序 |
和解協議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之前 |
(二)破產債權申報的特別規定
1.債務人破產涉及保證人的債務清償
(1)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舉例1】甲企業向銀行借款100萬元,由乙企業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當甲企業不能清償到期的銀行貸款時,銀行有權要求乙企業代為清償,乙企業按照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了本息共110萬元,償付債務后,一般情況下,乙企業有權向甲企業追償110萬元,但如果甲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此時,乙企業享有的追償權,也就是代甲企業清償的110萬元債權可以作為破產債權向管理人進行申報。
【舉例2】甲企業向銀行借款100萬元,由乙企業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當甲企業不能清償到期的銀行貸款時,銀行有權要求乙企業代為清償,但如果此時甲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銀行自己不申報債權時,銀行應當通知乙企業,乙企業有權就將來可能產生的求償權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2)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破產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但其獲得清償的總數不得超過債權總額。
(3)連帶責任保證下的債務清償(債務人破產)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債務,也可以先向進入破產程序的債務人追償,然后再以未受償的余額向保證人追償。
【提示】債權人享有向債務人或保證人追償的“選擇權”。
(4)一般保證責任下的債務清償(債務人破產)。
【鏈接】所謂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
①破產案件受理時主債務已經到期。一般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其追償。
【鏈接】所謂先訴抗辯權,是指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前,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谄飘a案件受理時主債務尚未到期。
負補充責任的保證人無提前履行保證責任的義務,仍應按照原保證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提示】債權人先向債務人申報債權追償的,對于其在破產程序中未受清償的部分,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遲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后6個月內提出。
2.保證人破產涉及的債務清償
(1)人民法院受理保證人破產案件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得因其破產而免除。
(2)保證債務到期的問題。
、俦WC債務已到期時,債權人可依保證合同的約定向保證人申報債權追償。
、诒WC債務尚未到期的,將其未到期的保證責任視為已到期,在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償。
(3)一般保證責任下的債務清償問題(保征人破產)。(★★★)
、僖话惚WC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其先訴抗辯權不得行使。
、趥鶛嗳丝梢韵纫员WC債務的全額向保證人申報債權。
、廴鐐鶛嗳讼全@得債務人清償,便應根據清償結果相應調整其對保證人的保證債權額。
、苋鐐鶛嗳讼葟谋WC人處獲得清償,應先行提存,待債權人在債務到期從債務人處行使受償權利后,再確定保證人是否還應承擔保證責任,并按保證人實際應承擔補充責任的范圍向債權人支付,余款由法院收回,分配給保證人的其他破產債權人。
3.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申報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缮陥蟮膫鶛嘁詫嶋H損失為限,違約金不作為破產債權申報。
【提示】因管理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屬于共益債務。
4.受托人的申報
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提示】如果受托人已知該事實,但為了債務人即全體債權人利益而在無法向管理人移交事務的緊急情況下繼續處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由此產生的請求權作為共益債務優先清償。
5.票據付款人的申報
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三)債權確認
(1)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并編制債權登記表。債權登記表和債權申報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關系人查閱。
(2)管理人依法編制的債權登記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經核查后,管理人、債務人、其他債權人等對債權無異議的。列入債權確認表中。債權確認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其確認具有與生效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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