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市場主體 |
第 5 頁:市場機制 |
第 9 頁:市場競爭 |
第 15 頁:收入分配 |
市場機制又稱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它是以價格為核心的各種市場內在功能的總稱。市場機制是通過市場供求優化配置資源和協調主體利益的機理,是經濟規律在市場經濟中的實現形式。
一、需求及其決定
(一)需求
需求是指消費者有支付能力并能滿足自身需要的一種欲望(在經濟學中)。需求量是消費者在各種可能的價格下,對某種產品愿意購買并且能夠購買的數量。倘若只有購買的愿望而沒有購買的能力,或者只有購買的能,而沒有購買的愿望,都不能形成有效的需求,在市場上發生購買的行為。
如果說,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市場需求不高主要受制于購買能力,那么,進入小康社會以后,我國市場需求不旺主要受制于購泛愿望。因此,購買愿望是需求的必要條件,購買能力也是需求的必要條件。
(二)需求彈性
1.需求彈性的定義
當需求的各種決定因素發生變動時,相應的需求量是正向變動還是反向變動,需求量變動的幅度大于還是小于決定因素的變動幅度稱為需求彈性。
2.廣泛應用的三種需求彈性
需求收入彈性給生產者的一個啟示是。由于人們的收入總是逐步提高的,要搶先發展生產需求收
入彈性大的產品。
根據需求收入彈性的正負及其大小,可將消費品分為:
①正常品。需求收入彈性為正,稱為正常品。一般來說,隨著收入的增加,需求量都會相應上升。其中,需求量上升幅度大于收入增加幅度的,稱為奢侈品;需求量上升幅度小于或等于收入增加幅度的,稱為必需品。
②劣等品。需求收入彈性為負,稱作劣等品。有些低檔消費品的需求量,也許隨著收入的增加反而減少。這里的劣等品,是按照需求收入彈性劃分的,并不意味著它是假冒偽劣產品。
(3)需求交叉彈性。需求交叉彈性是指有關產品自身價格的變動幅度所引起的某種產品需求量的變動幅度,即一種產品需求量的變化率與有關產品自身價格變化率之比。即:
根據需求交叉彈性的正負,可以將消費品分為:
① 替代品。當兩種消費品可以互相替代時,需求交叉彈性必為正值。
② ②互補品。當兩種消費品必須配合使用時,需求交叉彈性必為負值。需求交叉彈性告訴我們,市場交易必須眼觀四路,耳昕八方:消費者不要只考察所需消費品的價格,也要考慮有關消費品替代品的價格;生產者不僅要研究自己產品如何定價,也要琢磨有關替代品或互補品如何定價。
(三)需求的決定因素
需求的決定因素很多,包括商品的功能、消費者的偏好、商品價格、消費者的收入狀況、各種相關商品的價格變動以及廣告宣傳、消費信貸、利息率等。其中家庭收入的多少,是決定需求的首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