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5子女定期看望老太太,子女也貌似履行了判決,但是,他們這種履行判決的形式,更加讓人傷心。
在一起贍養糾紛案中,法院判決5子女定期看望老太太,但由于子女與老人有矛盾,根本不執行判決。而后在法官的勸導下,子女們雖然同意“回家看看”,卻只在門口“看看”,連門都不進。
法律規定“經?赐蛘邌柡蚶夏耆恕薄安坏煤鲆、冷落老年人”,法院判決5子女定期看望老太太,子女也貌似履行了判決,但是,他們這種履行判決的形式,更加讓人傷心。親情在這里遭遇了尷尬,法律在這里也好像遭遇了尷尬。不知道怎樣才能讓這個“;丶铱纯础泵逼鋵嵠饋?這個情形不僅讓親情困惑、法律困惑、法官困惑、法院困惑,也讓公眾困惑。
我們的法律在這里更是尷尬?梢耘袥Q,但難以執行,難以執行的法律還是法律嗎?我一向認為,法律可以規范社會行為,但是不能規定家庭親情。法律可以規定子女“經?赐蛘邌柡蚶夏耆恕薄安坏煤鲆、冷落老年人”,但是,不能要求母子情深。母子如果隔膜太重,法律是難以化解的,只有親情才能融化。所以,世界上的事情,應該是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親情的歸親情。但我們有些人好像患上了法律依賴癥,認為法律能夠包醫百病,什么事情一出現問題就想著要制定法律,結果法律好制定執行難。最后有的法律就成了稻草人看場,把法律置于一種尷尬的境地。
應該說,法律是剛性的社會規范,是社會的最后一道防線,是解決問題的最后手段。其實,社會是有著很強自我調節、自我完善功能的。像這些家庭矛盾、家庭糾紛之類的事大可以交給道德、親情去調節,這樣,既可以避免法律的尷尬,還可以給親情一個發揮作用的平臺。而用親情彌合的家庭裂痕,家庭才會真正的消除隔閡,重建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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