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筆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和組織,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分考區公共科目筆試考務機構具體實施。
1、內容
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時間和地點
(1)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2)地點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共設15個分考區、在14個設區市設置考場。區直分考區的考場設在南寧市;各設區市分考區的考場原則上設在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市區安排考場確有困難的,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個別縣(市)設置考點。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考試科目的分值。公共科目筆試的分值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00分,申論100分。
4、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合格分數線確定后,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在各市規定的固定網站和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
自治區招錄機關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1年5月20日前。
各市合格分數線公布時間:2011年5月27日前。
成績查詢時間:2011年5月20日起。
(二)專業筆試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非公安專業人員和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但未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筆試。專業筆試由招錄機關所屬的自治區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市級以上人事考試機構配合市級以上招錄機關具體實施。
1、內容
專業筆試內容由招錄機關所屬的自治區主管部門確定。
2、時間、地點
(1)時間。專業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4月2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法院系統
9:00—11:00 檢察院系統
9:00—10:30 公安系統
(2)地點。專業筆試地點與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相同。
3、分值。專業筆試的分值為50分。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且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免考專業筆試,其專業筆試成績按滿分計算。專業筆試成績加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4、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在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可以查詢專業筆試成績。
專業筆試不劃定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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