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民警察的考試錄用
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主要從公安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生中錄用,不足部分從其他院校畢業生中錄用。
報考法院、檢察院、監獄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非公安專業人員,除參加體檢外,還需進行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可按參加面試的實有人數進行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要做到封閉式體檢。
體能測評按照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公安廳《轉發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國家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計劃審批表和錄用審批表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桂人發〔2001〕72號)規定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四項要有三項達標方為合格。體能測評時,如國家有新標準出臺,按新標準執行。
對公安機關招考的基層法醫職位,可降低開考比例、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體能測評標準(體能測評四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
九、選調生的考試錄用
2011年廣西選調生考試與廣西公務員考試同進進行,一并組織。通過選調生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本公告公布的職位。選調生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及信息在廣西選調生(http://gxxds.gxi.gov.cn)公布。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
2、隨意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資格者,招錄機關應及時報告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供今后各單位招錄時參考。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0771-5898505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0771-5875086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0771-5841400,5855627,5505211
監督電話:0771-5867134,5869619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計劃表.xls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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