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房產稅 |
第 7 頁:第二節 契稅 |
第 13 頁: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
第 17 頁:第五節 印花稅 |
第 22 頁:第六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 |
第 26 頁:第七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
三、契稅的計稅依據、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契稅的計稅依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確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特別掌握】 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
【例題·多選題】下列以成交價格為依據計算契稅的有( )。
A.土地使用權贈與
B.土地使用權出讓
C.土地使用權交換
D.土地使用權轉讓
『正確答案』BD
(二)契稅的稅率——比例稅率(3%-5%)
(三)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例題1·單選題】 (2008年)林某有面積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價值96萬元。黃某有面積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價值72萬元。兩人進行房屋交換,差價部分黃某以現金補償林某。已知契稅適用稅率為3%,黃某應繳納的契稅稅額為( )萬元。
A.4.8 B.2.88
C.2.16 D.0.72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黃某應繳納的契稅=(96-72)×3%=0.72(萬元)。
【例題2·計算題】2008年,王某獲得單位獎勵房屋一套。王某得到該房屋后又將其與李某擁有的一套房屋進行交換。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獎勵王某的房屋價值30萬元,李某房屋價值35萬元,協商后,王某實際向李某支付房屋交換價格差額款5萬元。稅務機關核定獎勵王某的房屋價值28萬元。已知當地規定的契稅稅率為4%。
要求:計算王某應繳納的契稅稅額。
『正確答案』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以獲獎方式取得房屋權屬的應視同房屋贈與征收契稅,計稅依據為稅務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的價格,即28萬元。房屋交換且交換價格不相等的,應由多支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計稅依據為所交換的房屋價格的差額,即5萬元。因此,王某應就其獲獎承受該房屋權屬行為和房屋交換行為分別繳納契稅。
(1)王某獲獎承受房屋權屬應繳納的契稅稅額=280000×4%=11200元
(2)王某房屋交換行為應繳納的契稅稅額=50000×4%=2000元
(3)王某實際應繳納的契稅稅額=11200+2000=1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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