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密期(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P49)
1、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如果要求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條款,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否則該條款無效。
3、競業限制條款適用范圍應限定為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例如,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禁止競業限制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三、醫療期(★★★)
(一)醫療期(P50)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1、醫療期期間(P50)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例題·單選題】張某的實際工作年限為18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為13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張某享有的醫療期期間為( )。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2個月
【答案】D
2、醫療期的計算方法(P51)
(1)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2)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4)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5)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6)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解釋1】醫療期的計算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例如,1名應享受3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2009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則該職工醫療期應在3月15日至9月14日,共6個月內的時間段確定。假設到7月20日,該職工已累計病休3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若該職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間再次病休,就無法享受醫療期待遇。
【解釋2】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3、醫療期內的待遇(P51)
(1)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相關鏈接1】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相關鏈接2】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例題·單選題】張某在甲公司的月工資為2000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為700元,張某因患大病在家中休病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醫療期內,張某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 )元。
A、560 B、700 C、1600 D、2000
【答案】A
(2)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醫療期內遇合同期滿,則合同必須續延至醫療期滿,職工在此期間仍然享受醫療期內待遇。(P51)
(3)對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或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按經濟補償規定給予其經濟補償。
【例題1·多選題】張某自大學畢業后,實際工作年限為13年,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為3年,2009年4月1日,張某因患病開始在家中休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張某享有的醫療期期間為6個月
B、自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如果張某累計病休6個月,則醫療期滿
C、在計算張某累計病休的時間時,病休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不包括在內
D、醫療期內遇合同期滿,則合同必須續延至醫療期滿,職工在此期間仍然享受醫療期內待遇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個月;(2)選項B:醫療期為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3)選項C: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例題2·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醫療期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B、醫療期內遇合同期滿,則合同必須續延至醫療期滿,職工在此期間仍然享受醫療期內待遇
C、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D、對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或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答案】CD
【解析】(1)選項C: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選項D:對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或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按經濟補償規定給予其經濟補償。
相關推薦:2010年初中級會計職稱考后各科考試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