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本章基本結構框架 |
第 2 頁:第一節 短期借款 |
第 3 頁:第二節 應付及預收款項 |
第 8 頁:第三節 應付職工薪酬 |
第 15 頁:第四節 應交稅費 |
第 24 頁:第五節 應付股利及其他應付款 |
第 26 頁:第六節 長期借款 |
第 28 頁:第七節 應付債券及長期應付款 |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應由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方按照應交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繳消費稅”科目。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P93【例2-49】甲企業委托乙企業代為加工一批應交消費稅的材料(非金銀首飾)。甲企業的材料成本為1 000 000元,加工費為200 000元,由乙企業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80 000元(不考慮增值稅)。材料已經加工完成,并由甲企業收回驗收入庫,加工費尚未支付。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法進行原材料的核算。
(1)如果甲企業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1 000 000
貸:原材料 1 0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0 000
貸:應付賬款 280 000
借:原材料 1 200 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1 200 000
(2)如果甲企業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1 000 000
貸:原材料 1 000 000
借:委托加工物資 280 000
貸:應付賬款 280 000
借:原材料 1 280 000
貸:委托加工物資 1 280 000
(3)乙企業對應收取的受托加工代收代繳消費稅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8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80 000
【例題15·多選題】下列稅金中,應計入存貨成本的有( )。
A.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
B.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
C.進口原材料交納的進口關稅
D.小規模納稅企業購買材料交納的增值稅
【答案】ACD
【解析】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進口原材料交納的進口關稅應計入原材料成本;小規模納稅企業購買材料交納的增值稅應計入存貨成本。
【例題16·單選題】某一般納稅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消費稅應稅消費品,材料成本50萬元,加工費12萬元(不含稅),受托方增值稅率為17%,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2萬元。該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則該批材料加工完畢入庫時的成本為( )萬元。
A.64 B.62 C.58.5 D.70.5
【答案】A
【解析】材料加工完畢入庫時的成本=50+12+2=64(萬元)。
4.進口應稅消費品
企業進口應稅物資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P94【例2-50】甲企業從國外進口一批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商品,商品價值2 000 000元,進口環節需要交納的消費稅為400 000元(不考慮增值稅),采購的商品已經驗收入庫,貨款尚未支付,稅款已經用銀行存款支付。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2 400 000
貸:應付賬款 2 000 000
銀行存款 4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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