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3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基礎講義匯總
第三節 反壟斷法律制度
一、反壟斷法基本理論
(一)反壟斷法的概念(了解)
反壟斷法是調整國家規制壟斷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反壟斷法的立法宗旨(了解)
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三)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記憶)
1.地域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
【提示】境外行為按照是否有境內影響來判斷是否適用。
2.主體和行為類型
我國《反壟斷法》對以“經營者”為行為主體的下列壟斷行為予以規制:(1)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2)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提示】壟斷協議、濫用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也是我國反壟斷法的規制對象。
行業協會也是我國《反壟斷法》的適用主體。
3.適用除外
(1)知識產權的正當行使。經營者依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但是,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不可排除反壟斷法的適用。
(2)農業生產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反壟斷法對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運輸、儲存等經營活動中實施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排除適用。
【例題·多選題】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適用反壟斷法的行為有()。
A.知識產權的正當行使
B.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C.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D.農業生產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反壟斷法》主要對以經營者為行為主體的下列壟斷行為予以規制:(1)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2)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適用除外的情形:(1)知識產權的正當行使。經營者依照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不適用反壟斷法。但是,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不可排除反壟斷法的適用。(2)農業生產中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反壟斷法對農業生產者及農村經濟組織在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運輸、儲存等經營活動中實施的聯合或者協同行為排除適用。故選AD
二、反壟斷法實施機制(了解)
(一)反壟斷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違法者的行政責任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形式。《反壟斷法》對反壟斷法執法機構作出的有關經營者集中的決定,規定了行政復議前置的程序,即當事人須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可提起行政訴訟;對其作出的其他決定,則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2.民事責任
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刑事責任
(二)反壟斷機構
我國的反壟斷機構采取雙層制模式: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負責反壟斷法的行政執法;另外,在其之上還設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
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主要指國家工商局、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三家執法機構的職責具體劃分為:國家工商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國家發改委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商務部負責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工作。
【提示】價格歸發改委、經營者集中歸商務部、其余歸工商局。
(三)反壟斷行政調查
1.調查機構及調查措施
2.調查程序
(1)立案。
(2)調查。
(3)處理。
3.經營者承諾
對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的涉嫌壟斷行為,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在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該行為后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中止調查。中止調查的決定應當載明被調查的經營者承諾的具體內容。
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中止調查的,應當對經營者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督。經營者履行承諾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終止調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恢復調查:(1)經營者未履行承諾的;(2)作出中止調查決定所依據的事實發生重大變化的;(3)中止調查的決定是基于經營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實的信息作出的。
三、相關市場及其界定
(一)相關市場的概念及意義(了解)
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
(二)相關市場界定的一般方法(記憶)
對相關市場的界定,一般從商品(包括服務)、地域和時間三個維度進行。
1.相關商品市場及其界定
相關商品市場,是指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商品范圍。所有具有緊密的相互替代關系的商品構成同一個市場。商品市場一般從需求可替代性和供給可替代性兩方面分析和界定。
從需求角度界定相關商品市場,一般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1)需求者因商品價格或其他競爭因素變化,轉向或考慮轉向購買其他商品的證據。(2)商品的外形、特性、質量和技術特點等總體特征和用途。(3)商品之間的價格差異。(4)商品的銷售渠道。(5)其他重要因素。
從供給角度界定相關商品市場,一般考慮的因素包括:經營者的生產流程和工藝,轉產的難易程度,轉產需要的時間,轉產的額外費用和風險,轉產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場競爭力,營銷渠道等。
2.相關地域市場及其界定
相關地域市場,是指相同或具有替代關系的商品相互競爭的地理區域。
從需求角度界定相關地域市場,一般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1)需求者因商品價格或其他競爭因素變化,轉向或考慮轉向其他地域購買商品的證據。(2)商品的運輸成本、運輸特征。(3)多數需求者選擇商品的實際區域和主要經營者商品的銷售分布。(4)地區間的貿易壁壘。(5)其他重要因素。
3.相關時間市場
相關時間市場是指相同或具有可替代性的商品在同一區域內相互競爭的時間范圍。
(三)假定壟斷者測試(了解)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