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保險業(5%):
1. 稅目:金融業包括:
①包括貼現、押匯方式和以貨幣資金投資但收取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的行為都屬于貸款業務。
②融資租賃業務。
③股票、債券、外匯、其他金融商品的轉讓屬于金融商品轉讓。
④金融經紀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
⑤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從事的離岸銀行業務,應在我國繳納營業稅。
2.計稅依據:
(1)金融業:
①貸款業務:貸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種加息、罰息)。
②融資租賃:本期營業額 =(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③金融商品轉讓:
營業額=賣出價(不扣任何費用)-買入價(不含各種稅費,可以扣除持有期間紅利收入)。
注意:同大類不同品種的金融商品買賣出現正負差,同一納稅期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現負差的,可以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年未仍出現負差的,不得結轉下一個會計年度。
④金融經紀和其他金融業務:手續費收入(全部收入-支付給委托方的價款)。
(2)保險業:
①初保業務:全部保費收入
②儲金業務:儲金利息=(期初余額+期末余額)÷2×一年定期利率÷12
③無賠償獎勵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征稅。
注意:外幣折算金融業按收到外匯的當天或當季季末的基準匯率折算,保險業按收到外匯的當天或當月最后一
天的基準匯率折算。
【知識鏈接】
①存款、金銀買賣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②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征收營業稅。特指資金往來業務取得的收入。但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要征稅。
③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征稅。
④出納長款收入,不征稅。
⑤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征收營業稅。保險公司的攤回分保費用不征營業稅。
【典型例題4-5】
下列有關金融保險業營業稅計稅依據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一般貸款業務的計稅依據為利差收入
B.轉讓債券的計稅依據為賣出債券的全部收入
C.金融中間業務的計稅依據為傭金的全部收入
D.融資租賃業務的計稅依據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A, 一般貸款業務的計稅依據為貸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種加息、罰息等);選項B, 轉讓債券的計稅依據為賣出價-買入價,按差額征稅;選項D,融資租賃業務的計稅依據為向其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以直線法折算出本期的營業額。
【典型例題4-6】
某銀行2011年第二季度買賣企業債券出現負差55萬元;第三季度購買企業債券共支付564萬元,其中包括各種稅費0.7萬元;第三季度轉讓企業債券取得收入690萬元,在轉讓企業債券過程中,支付各種稅費1.1萬元。該銀行第三季度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稅額( )萬元。
A.3.55
B.3.53
C.3.59
D.6.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該銀行第三季度上述業務應納營業稅稅額=[690-(564-0.7)-55 ]×5%=3.59(萬元)
【典型例題4-7】
某市商業銀行2011年第四季度發生以下經濟業務:
(1)取得貸款業務利息收入600萬元;支付單位、個人存款利息100萬元。
(2)取得轉讓公司債券收入1100萬元,債券的買入價為900萬元。
(3)取得金融服務手續費收入15萬元。
(4)吸收居民存款500萬元。已知:金融業適用的營業稅稅額為5%。
要求:計算該銀行第四季度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答案解析』(1)貸款業務以利息收入全額為營業額。
應納稅額=600×5%=30(萬元)
(2)債券等金融商品買賣營業額=賣出價(不扣除任何費用)-買入價
應納稅額=(1100-900)×5%=10(萬元)
(3)提供金融服務,以金融服務手續費為營業額。
應納稅額=15×5%=0.75(萬元)
(4)銀行吸收居民存款,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營業稅。
該銀行第四季度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30+10+0.75=40.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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